各学院(部)、机关各部门、直属单位:
为全面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,组织各单位踏实做好自评自建,结合学校工作安排,现发布《佳木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指令(第2号)》(详见附件),对《自评报告》、支撑材料、教学管理制度、学风考风建设、教学条件保障、落实本科教学核心地位、专业评估、课程评估、常模选取、审核评估宣传和评建工作督导等工作进行布置,请按照要求做好工作落实。
附件:佳木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指令(第2号)
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
2024年2月1日
版 权: 佳木斯大学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
地 址: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府街258号